經詩內容
一切懼刀杖,一切皆畏死;以自況他身,莫殺莫教殺。
第節 1
一切懼刀杖,生為眾人愛;以自況他身,莫殺莫教殺。
第節 2
於諸求樂眾,若加杖殘害;但圖自身樂,身後不得樂。
第節 3
於諸求樂眾,不加杖殘害;雖圖自身樂,身後得至樂。
第節 4
莫向人惡言,言說反招詈;恚怒生苦惱,刀杖反加身。
第節 5
若能止自言,猶如破敗磬;是人登涅槃,瞋恚永不作。
第節 6
如牧人執杖,驅牛赴牧場;如是老與死,驅迫眾生命。
第節 7
愚人作諸惡,不知其為殃;劣慧自作孽,如焚受火灼。
第節 8
若以杖殘害,無罪無杖者;彼人甚迅疾,招十難之一:
第節 9
極苦痛、喪亂、斷殘身肢體、沉重極劇疾、散心而狂亂;
第節 10
或遭國王難,或被誣重愆,或喪親族屬,或破盡資財;
第節 11
亦或其宅舍,為烈火焚燼;身壞命終後,劣慧墮地獄。
第節 12
非裸形、結髮,涂泥與斷食,非臥露硬地,涂灰蹲苦行,能淨除疑惑,未度脫凡夫。
第節 13
雖盛裝莊嚴,若躬行平等,調順而寂靜,梵行具戒者,於諸生息杖,即是真沙門,真婆羅門僧。
第節 14
世間顧慚恥,自制者甚稀;避斥如良馬,善能避馬策。
第節 15
如良馬受策,勤勉常懷警;以信戒精進,禪定辨法理,明行足具念,盡舍此大苦。
第節 16
治水者引水,造箭匠直箭,木匠揉曲木,善行者自調。
第節 17
背景介紹
本章屬於巴利《法句經》(小部,巴利三藏)〈刀杖品〉,第129–145偈。〈刀杖品〉的偈頌主要宣說於祇園精舍,涉及古代憍薩羅與摩揭陀充滿暴力與緊張的社會情境。《法句經注》記述了幾個因緣:一群少年用棍棒折磨一條無害的蛇或無辜的狗(第129–130偈);尊者目犍連因過去世的業,被雇來的盜賊襲擊的悲慘遭遇(第137–140偈);以及生活奢華的大臣善生(Santati),身著王家服飾而證得涅槃(第142偈)。
關於此經文
作者: Gautama Buddha · Founder of Buddhism · c. 5th–6th century BCE, Northern India/Nepal
Born Siddhartha Gautama in Lumbini, he attained enlightenment and spent the rest of his life teaching the Dhamma across northern India. His discourses (Suttas), preserved orally for generations before being written down in the Pali Canon, form the doctrinal foundation of Buddhi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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