诬告车夫的国师:故事缘起
巴利藏第332本生,由佛陀在祇树给孤独园讲述,故事关于憍萨罗国王的家族国师。这位国师驾车前往其封地的一个村庄,在一条狭窄的道路上遇到一队车队,他一再高声呼喊,要车队让出道路。其中一辆车不肯让开,他便将策杖投向第一辆车的车夫。策杖击中了他自己战车的车轭,反弹回来,打中他的额头,隆起一个肿包。他回到国王面前,声称车夫袭击并打伤了他。车夫被传唤,法官判定过错完全在国师一人。当比丘们在法堂中谈论此案时,佛陀说这位国师从前也做过同样的事,于是讲述了一个发生在波罗奈的故事。
以公正著称的首席法官
在那前世,梵授为波罗奈国王,菩萨则作为他的首席法官,一位明智的法律大臣侍奉于他。
狭路上的战车与车队
国王的国师同时也是一个村庄的首领,乘坐战车前往该村。途中,他在一条狭窄的道路上遇见一队车队,正如后来的故事所述,他高声呼喊,要车子让路。其中一辆车并未让开。
反弹伤及主人的策杖
国师大怒,将策杖投向第一辆车的车夫。策杖击中他自己战车的车轭,反弹回来,打中他的额头,隆起一个肿包,这完全是他自作自受的意外。
直达王座的虚假控告
国师来到国王面前,诉称车夫打伤了他。这一次,国王没有查验事实。他召来车夫,判定他们伤害国师有罪,并下令没收他们的全部货物。
不接受无证之词的审判者
菩萨提出异议。他告诉国王,有些人会先自伤,然后诬告他人;统治者在听完全案之前,不可贸然行事。
听取双方之言的四偈
菩萨说了四偈。第一偈指出,伤人者可以展示自己的伤口,而挥击之人反而可能成为诉苦之人。第二偈劝诫明智的统治者警惕片面之见,在作出真正的裁决前听取双方之言。第三偈警告说,不经听审便作判决的国王是在行不义,智者之中,怒气不可以为之辩护。第四偈赞扬那些像正直法官一样,审慎权衡后作出裁决的统治者,他们将赢得长久的美名。
开庭审理与罪责的裁定
国王听取了案情,完整审理,并依法作出裁决。罪责只落在国师一人身上,车夫未受惩罚。
统治者对真理应尽的职责
菩萨的劝谕,体现了每位统治者在作出判决之前,都应以真正审慎的态度聆听诉求的责任。一个仅凭指控便施以刑罚的国王,伤及无辜的风险,与惩罚有罪之人的风险一样容易发生。
超越单一伤额的教诲
佛陀在结束本生时,指明国师即是两个故事中的同一人,而那位明智的首席法官即是他自己。无辜车夫的毁灭与获救之间的差别,从来不在于指控本身,而只在于掌权之人在相信之前是否会听取双方之言。
等待双方之言的裁决
最终救了车夫的,不是巧妙的辩论,而是判决之前先行聆听的简单劝告。一位愿意同时听取控告者与被告者的统治者,很少需要仅依赖任何人的一面之词,而事情的真相,通常会为那些有足够耐心去追问的人所显明。
您知道吗?
菩萨主张在判决前听取双方之言,这是关于公正裁决的一项恒久教诲。
菩萨指出,人有时会先伤害自己,然后归咎于他人,这提醒人们不可仅凭控告者身上的伤痕便作判断。
菩萨在愤怒的国王面前为车夫仗义直言,示范了司法的勇气。
侵害者的恶意行为反弹回自身,这一道德原则在折断反弹的策杖上得到了具象的体现。
统治者与地方官员在作出判决之前,负有听取双方之言的职责,以防止冤枉判决。
